碧湖镇镇域生态整治及环境修复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021-11-23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1]155号
一、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的代建单位,负责代建项目碧湖镇镇域生态整治及环境修复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的招标工作,该工程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审批【2021】100号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莲都区碧湖镇镇内,本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七大部分,分别是一条古街、一条水渠、三条道路、五个美丽新村、工业园区道路附属工程以及镇域其他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6710.50万元,建安工程费5923.3万元。
(2)质量要求:合格
(3)监理服务期:实际设计期、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碧湖镇镇域生态整治及环境修复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1年 11月23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 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
七、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1. 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
2.浏览器:IE9~IE11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八、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丽水市碧湖镇环北路66号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大众街28号
联系人:王见龙 联系人:尤魏巍
电 话:15988088266 电 话:13957047656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1号楼二楼
联系人:陈鑫伟、唐敏
电 话:0578-2121832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