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淮南市汽车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2024GCHNG0110),现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统一如下: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备注: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此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1日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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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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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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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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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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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2: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