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BK202106号地块项目前期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2-23

滨湖BK202106号地块项目前期物业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滨湖BK202106号地块项目前期物业

项目编号:2022AFWBZ0024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0130

开标日期:20220222

滨湖BK202106号地块项目前期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保利安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高新区云飞路与文曲路交口西北角合肥创新产业园二区H54

投标报价:贰佰柒拾肆万零肆佰陆拾捌元贰角叁分(¥2740468.23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企业为止。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为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招标人名称: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南淝河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1-6287486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439号东泊中心605

项目负责人:陈富涛

公示期:2022223日至202222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439号东泊中心605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050570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