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2025-08-11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4〕15号
1.4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0017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①下塘至陶楼再生水输水管网工程:输水规模2.5万m3/d,新建DN800输水管道14.5km,将下塘工业园污水厂再生水输送至陶楼天然气调峰电厂,配套新建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②为完善县域内再生水供水设施建设,增强再生水水厂自动化管理水平,提升水厂供水效率,确保再生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本次在吴山镇设置再生水系统管理分控中心,新建再生水调配利用智慧水务平台。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6229.177328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①下塘至陶楼再生水输水管网工程:输水规模2.5万m3/d,新建DN800输水管道14.5km,将下塘工业园污水厂再生水输送至陶楼天然气调峰电厂,配套新建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②为完善县域内再生水供水设施建设,增强再生水水厂自动化管理水平,提升水厂供水效率,确保再生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本次在吴山镇设置再生水系统管理分控中心,新建再生水调配利用智慧水务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徐亚东
电 话:0551-6667146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62721974、627219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
电 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59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7588065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0天0小时36分54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原公告日期:2025-07-21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招标文件补遗3
(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暂列金额120万元有误,以电子清单中暂列金额260万元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 系 人:徐亚东
联系电话: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0天0小时5分55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原公告日期:2025-07-21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招标文件补遗2
(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与招标文件答疑中回复的“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两者描述不一致,投标人可不做修改,均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 系 人:徐亚东
联系电话: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0天0小时10分23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原公告日期:2025-07-21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各投标人:
问1、投标制作软件导出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请问投标文件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编制还是按照软件导出的格式?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编制。
问2、在投标制作软件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政务数据获取”窗口,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如不上传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问3、请问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格式中的“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施工招标”中的项目名称是否为: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标段:1标段?
答:本项目名称为“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格式中标段内容可不填写。
问4、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文件)模块中,包含“评审因素索引 表”,而招标文件中并未包含相关内容及文件格式,请问该页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文件格式。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5、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上传窗口包含“政务数据获取”内容,请问,该内容是否需要提供?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6、请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是仅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信息,还是需要填报附录6:附表2要求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该组成表后是否需要附相关人员证件及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可不填写附表2要求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中备注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系人:徐亚东
电话: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04日
0天0小时16分19秒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
项目编号:2025ACCGZ0017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12日
长丰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鼎禹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庄大路西侧201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伍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元叁角整(49853483.3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清河东路460号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综合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伍万叁仟叁佰伍拾壹元伍角伍分(49853351.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系人:徐亚东
联系方式: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公示期: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8月13日
0天0小时22分0秒
3天0小时36分4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