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2024-03-27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智慧园区及数字化平台系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改委备案表(编号:2210-340123-04-01-717658)
     1.4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EAZ0031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智慧园区系统平台及其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子系统。本项目智慧园区系统,主要集成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和信息技术,实现园区内各类智能设备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和协同高效管理,包含园区各智能业务子系统和3D数字孪生数字化平台。智慧园区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分支等手段,将多种设备、系统和数据连接起来,实现信息的高效流动和智能化决策,打造数字化零碳园区,提升园区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2.7 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生效后120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工程相关·货物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的智慧园区系统建设(或公共建筑信息化(或智能化)供货安装)项目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且须符合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00:00至2024年03月0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62、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551-6889698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75240135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920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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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原公告日期:2024-02-07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4年03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马经理

     话: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3月8日

0天0小时10分11秒

原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原公告日期:2024-02-07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认证部分: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的得1分。疑问:经综合了解,证书和本项目无强关联,且该证书全国仅不足50家拥有该证书,会排斥掉许多优秀的潜在投标人,能否修改此项要求?

答:1)据官网查询,具备数据安全服务商超50家,作为评分项,体现投标人实力,不限制任何投标人参与;2)本项目将汇聚整个园区所有人、车、物、业务数据以及工厂整个数字化底座数据,需投标人具备数据安全服务能力;3)本项目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备即可。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的得1分。疑问: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为主要针对企业现有数据安全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通过专业的数据安全评估服务,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自身数据安全状况,为后续的数据安全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工程货物类采购,数据安全评估关系不大,此外,经查,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于2022年9月开始公布首批获得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共21家获得该资质,普遍性极低,本项目要求该资质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结合招标文件其他参数要求,为某家公司指定,此要求删除?

答:1)据官网查询,具备数据安全服务商超50+家,作为评分项,体现投标人实力,不限制任何投标人参与;2)本项目将汇聚整个园区所有人、车、物、业务数据以及工厂整个数字化底座数据,需投标人具备数据安全服务能力;3)本项目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备即可。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3.针对招标文件第5页: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且须符合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疑问点: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牵头方同时满足招标文件“3.1.1设计资质要求及3.1.1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不参与设计及施工任务,仅承担本项目中软件供应及其他服务等内容。问:“基于上述情况,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答: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牵头方同时满足招标文件“3.1.1设计资质要求及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不参与设计及施工任务,仅承担本项目中软件供应及其他服务等内容。联合体成员方无需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P4页“1.招标条件”中项目名称为:“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智慧园区及数字化平台系统”与“2.概况与招标范围”的2.1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两者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编写投标文件时,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答:以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为准。

5.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为大型规模项目,合同估算价为4000万元,建设内容较多,需多专业协同,工期紧等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能否补充:“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答:不予增加,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6.招标文件P5页中,要求“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且须符合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请问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是否支持联合体一方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施工和设计资质、业绩,另一成员方无需资质要求,仅承担项目供货或技术咨询等,两方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答: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牵头方同时满足招标文件“3.1.1设计资质要求及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不参与设计及施工任务,仅承担本项目中软件供应及其他服务等内容。联合体成员方无需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7.招标文件P57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云平台与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的兼容性”,但招标文件未明确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或应用、采用什么技术架构、提供的接口标准等现状。请招标人明确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的上述现状情况,否则投标文件中无法进行针对性响应。

答:现有的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为华为云底座,已预留智慧园区模块接口,投标方案需确保与其的兼容性,并做相应设计说明投标风险自行考虑为保障此次项目与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的兼容性,工厂整体数字化底座具体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勘查获取,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勘查。

8.招标文件P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审标准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的智慧园区系统建设(或公共建筑信息化(或智能化)供货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能否修改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或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的智慧园区系统建设(或公共建筑信息化(或智能化)供货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9.招标文件P58页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派任人员实力”要求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满分1分)具有下列任一一项证书得2分:(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2)PMP项目管理认证证书。能否修改为:“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满分2分)具有下列任一一项证书得2分:(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2)PMP项目管理认证证书;(3)具有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10.招标文件P58页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2.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的得1分”,能否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服务资质的得1分”?

答:1)据官网查询,具备数据安全服务商超50家,作为评分项,体现投标人实力,不限制任何投标人参与;2)本项目将汇聚整个园区所有人、车、物、业务数据以及工厂整个数字化底座数据,需投标人具备数据安全服务能力;3)本项目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备即可。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11.招标文件P336页中,表1分项报价汇总表、表1-1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附件中“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进行逐项报价?

答:投标时依据招标附件中“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中各系统子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的表1分项报价汇总表、表1-1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本项目类别归属为工程相关货物,为统一标准,本次报价税率为13%,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中标后投标人无法按此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向招标人补齐税点差额,同时投标人所有分项报价须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招标范围。

12.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中存在诸多产品设备的设备参数要求为“详见技术规格书”,但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中未见“技术规格书”,为避免出现错漏,请招标人在清单中补充具体设备参数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13.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中“平台基础包”未在招标正文“供货需求”中找到对应设备,请招标人明确,此项是否对应为供货需求中“三维可视化系统基础软件”。

答:是的。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14.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 -标注版V0.3-20240201(1)”内“三维可视化(含视频融合)”的设备参数与招标正文“供货需求”“三维可视化(含视频融合)”的技术参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具体以哪处为准。

答: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按招标正文“供货需求”“三维可视化(含视频融合)”的技术参数执行

15.招标文件“供货需求”中“防火墙”未在“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内找到对应设备,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删除。

答:保留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6.1.4.8.3设备及功能要求

16.招标文件P286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诸多产品要求针对功能或参数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还有些指定了检测报告必须有的标识,然而这些功能或参数并非国家强制要求须通过第三方检测,送检与否全凭厂商自愿。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检测报告)要求,修改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删除招标文件中除上表“八、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外,关于提供厂家资料的所有要求(包括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承诺函(书)、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产品照片、截图及链接证明、知识产权等证明文件)。

答:以上要求均为评分项,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证书)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17.招标文件P285页,“七、推荐品牌”中,“园区云平台”的推荐品牌为“华为、阿里、腾讯”;但本项目“供货要求”中园区云平台的内容实为根据本项目需求定制开发的软件平台,不是采购成品软件,完全可以由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进行自研交付。建议删除“园区云平台”的推荐品牌要求。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18.招标文件P285页,“七、推荐品牌”中,“楼宇自控系统”的推荐品牌为:“生命港湾、诺德智能、实想科技”。经调研,上述品牌存在排除主流一线品牌要求,主流品牌不能进行产品选型;具有排他性。诉求:鉴于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建议修改为行业认可的主流一线国产品牌,如:同方泰德、源创智控、和欣控制等。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19.招标文件P285“七、推荐品牌”中,“办公室集控系统”的推荐品牌为:“亿云、运维牛、中讯视控”。经调研,办公室集控系统主要应用为照明控制、空调控制、窗帘控制,为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的融合衍生应用场景。经查,此三家公司均非当前国内楼宇自控或智能照明行业的一线主流品牌,存在排除主流一线品牌要求,主流品牌不能进行产品选型;具有排他性。诉求:鉴于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建议修改为行业认可的主流一线品牌,如:邦奇智能、中控源创、HDL等。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0.招标文件P285“七、推荐品牌”中,“多媒体会议室系统”的推荐品牌为:“大华、海康、旷视”。经调研, 上述三个推荐品牌中“大华、旷世”主营业务均无多媒体会议系统的相关设备,故推荐品牌均不合理。诉求:建议删除“多媒体会议室系统”的推荐品牌。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1.招标文件P285“七、推荐品牌”中,“智能锁控”的推荐品牌为:“王力、凯迪仕、优特科技”。经调研, 上述三个推荐品牌中“王力、凯迪仕”主营业务均无智能锁控的相关设备,严重倾向优特科技。诉求:建议修改“智能锁控”的推荐品牌,将其调整为主流品牌“优特科技、正钻、金万码”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2.招标文件P129页的“三维建模范围及精度要求”中仅对范围做了室内和室外的简单区分,未明确各部分具体的建模面积,无法报价,请提供三维建模各部分具体的建模面积。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一、项目概况”中主要建筑面积执行

23.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公共广播系统中多处功放与喇叭、音柱不匹配,明显违反《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0526-2021)3.7.2条、3.7.3条。诉求:建议重新计算功放与喇叭、音柱等数量。

答: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为招标参考清单,具体数量可在中标深化设计中进行调整,请依据招标附件中“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中各系统子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的表1分项报价汇总表、表1-1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本阶段不予修改投标人投标时需综合考虑。

24.招标文件P287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UPS供电要求:“为确保产品质量,蓄电池拒绝采用OEM产品或组装型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和环评报告扫描件,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铅酸电池行业准入”。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UPS电源为重要保障系统,OEM产品或组装型产品不能保障系统安全性,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同时《铅酸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准入条件》的发布是贯彻国务院指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必须满足的要求,经调研具有3家及以上品牌满足要求,请投标人做好充分市场调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文件P288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巡检仪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由于巡检仪使用环境主要在户外,防护等级IP65是重要的性能指标,且IP65为常规检测项,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招标要求执行。

26.招标文件P288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可编程控制器1要求:“自带液晶显示器及实体按钮(或内置点阵液晶屏及可切换数据滚动按钮),可实现现场操作和数据查看,便于新风机组与恒温恒湿控制系统控制(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7.招标文件P288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可编程控制器2要求:“具有1个RJ45端口,10/100M自适应,支持星型和菊花链连接;1个RS485端口(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8.招标文件P290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设备及功能要求要求:“为保障智慧园区核心业务平台可演进可迭代,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官方网站链接及截图证明,明确产品版本迭代路径和功能完善说明”。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软件产品支持版本迭代升级能力是最基本要求,可以保障软件产品不断优化和更新、匹配园区业务发展需要,该参数3家及以上品牌均可满足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9.招标文件P290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设备及功能要求要求:“▲智慧园区核心业务平台产品具备智慧园区领域知识产权,投标文件中提供含“智慧园区”相关描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为保证项目产品的质量,要求软件产品是成熟的,因此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避免因为后续可能的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给招标人造成影响。该参数3家及以上品牌均可满足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30.招标文件P290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视频加密要求:“视频画面加密,对关键区域画面进行隐私保护并生成加密视频流(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工厂存在涉密区域,且需要对涉密区域进行安防布控和视频巡查,为了兼顾涉密区域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所以需要对涉密区域的监控进行加密用于分权限查看,高权限人员可以查看原监控内容,普通安保人员只能查看加密脱敏后的监控内容,实现既能保存监控源文件,又能满足日常的巡检的需求。该项要求有多家厂商均可满足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31.招标文件P291页“主要设备的关键指标表”中,视频分析要求:“视频画面结构化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如识别人数)嵌入视频流(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要求。

答:工厂存在视频AI智能化分析的需求,为了便于查看分析结果和源数据留存,需要将分析结果嵌入视频流进行保存,安保人员在查看监控和视频巡查时可以直观的看到AI分析结果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响应处理,提升了异常响应效率和异常处理能力。经过调研,业内主流AI厂商都能够实现该项功能和需求,多家厂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32.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智能锁具管理系统软件要求:“采用统一管控平台,通过开锁权限审批过程化,使钥匙管理化繁为简,解决锁具钥匙多、操作无记录、权限管理等问题,实现锁具状态实时监控、权限下发、智能告警等功能,提升设备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平台化水平能告警等功能”。诉求:建议修改为“采用统一管控平台,通过开锁权限审批过程化,使钥匙管理化繁为简,解决锁具钥匙多、操作无记录、权限管理等问题,实现锁具状态实时监控、权限下发、开关锁异常等功能,提升设备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平台化水平”。

答: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 供货要求6.4节智能锁控系统技术要求执行。

3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电脑钥匙要求:“电池容量:大于2000mAh;储存容量:自学锁具数量大于12000条,操作票操作步骤大于1000步,可动态存储操作记录大于10000条。诉求:建议修改为“电池容量:不小于600mAh;”且删除“操作票操作步骤大于1000步,可动态存储操作记录大于10000条”。

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参数为合理参数,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招标要求执行。

34.招标附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智能巡检软件要求:“园区智能巡检系统,主要是加强对保安或运维人员日常巡检工作的管理,同时通过视频巡检、图片巡检、AI巡检、现场巡检管理能力,实现从“计划-执行-复核-整改-分析”的全流程业务闭环;从而减轻整个巡检中的人力投入,实现对巡检工作进行规范与监督检查,提升巡检效率,降低巡检成本”。诉求:建议修改为“园区智能巡检系统,主要是加强对保安或运维人员日常巡检工作的管理,同时通过现场巡检管理能力,实现从“计划-执行-复核-整改-分析”的全流程业务闭环;从而减轻整个巡检中的人力投入,实现对巡检工作进行规范与监督检查,提升巡检效率,降低巡检成本。”

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参数为合理参数,因此按招标要求执行。

3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巡检仪要求:“多种位置识别:具备RFID及GPS位置识别方式通讯接口:高速IrDA、WiFi、蓝牙、USB连接”。诉求:建议修改为“多种位置识别:具备NFC及GPS位置识别方式通讯接口:WiFi、USB连接”。

答: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答,但必须满足系统功能要求。此项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巡检点标识牌要求:“无线识别:采用RFID技术,不需要接触采码”。诉求:建议修改为“无线识别:采用NFC技术,不需要接触采码”。

答: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答,但必须满足系统功能要求。

此项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7.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智能中控主机要求:“3、支持互联网接入、单总线设备管理等;6、支持多种家居设备联动;8、实时数据掉电保存;”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参数及功能要求均属常规要求,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38.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智能控制面板要求:“2、支持三路继电器输出;11、输出回路:3路继电器,每路小等于1000W”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参数及功能要求均属常规要求,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3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继电器要求:“5、支持在线升级程序;”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参数及功能要求均属常规要求,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40.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1)”中,通信管理机要求:“1、最多12个串行口,主机最大支持4个以太网口或2个以太网口、2个光口;”诉求:建议修改为“1、最多12个串行口,主机最大支持4个以太网口或2个以太网口

答:以上参数及功能要求均属常规要求,经调研有多家厂商满足此项要求因此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4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公专网融合调度录音主机要求:“1、呼叫功能:支持公专网语音混合对讲,组呼、全呼,支持大群组1000用户1秒内建立呼叫,呼叫建立时间短。2、宽、窄终端混合编组实时对讲:支持公网对讲平台与专网常规、集群基站协议互通,公、专网对讲终端混合在一个组内使用,任何终端呼叫时可看到所在组内呼叫一方ID号码或别名。3、公、专网混合定位显示:支持公网对讲终端(含手机)与专网对讲终端在常规系统、集群基站系统下,公专网终端位置信息同时显示在一个调度台上,支持轨迹回放。5、物联网告警语音联动:支持文字转语音、各类告警智能联动至对讲(公、专)系统,如消防火灾告警警报音智能联动至多个对讲组(联动组数不限)播放告警提示音。7、支持非监听模式下,系统内所有通话支持全网录音。支持别名、呼叫日期、时间段、ID、群组、快速检索呼叫记录查询与下载。8、须提供标准的HTTP接口,非原厂的私有协议接口,便于一级智慧平台接入对讲终端数据、基站状态数据,便于一体化展示。9、宽带手机APP支持用户个人手机号码、ID号码双重登录方式。”诉求:本系统属于专网无线通讯系统,从清单配置上看,并无公网设备,因此没必要配置价格昂贵的“公专融合调度录音主机”。后期如确有需要,可无缝扩展。或如需此设备,则建议修改为“1、呼叫功能:支持个呼,组呼、全呼,支持大群组1000用户1秒内建立呼叫,呼叫建立时间短;2、呼叫时可看到所在组内呼叫一方ID号码或别名;3、支持集群对讲机定位功能(仅限室外);5、标配含数字信道机、集群对讲机、桌面式终端的集群授权和平台接入授权,授权证的数量与设备数量相同;7、支持非监听模式下,系统内所有通话支持全网录音。支持别名、呼叫日期、时间段、ID、群组、快速检索呼叫记录查询与下载;8、提供SDK接口或其它形式的接口,便于集成到一级智慧平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麦克风+PTT要求:“台式鹅颈麦克风整机 专小集群调度台-RS(包括台式鹅颈麦克风实体、包装、说明书、保修卡)(RoHS)(REACH)”。诉求:建议修改为“台式鹅颈麦克风,电脑外置台式音响”。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可编程控制器1要求:“2.支持BacNet网络协议;4.支持以太网通讯的BACnetIP控制器,自由编程控制器,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HVAC应用。6.具有1个RJ45端口,10/100M自适应,支持星型和菊花链连接;1个RS485端口。7.★自带液晶显示器及实体按钮(或内置点阵液晶屏及可切换数据滚动按钮),可实现现场操作和数据查看,便于新风机组与恒温恒湿控制系统控制。”诉求:建议修改为“2.支持BacNet或MODBus网络协议;4.支持以太网通讯的BACnetIP或MODBus TCP/IP控制器,自由编程控制器,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HVAC应用。6.具有1个RJ45端口,10/100M自适应;1个RS485端口。7.抗电磁干扰性能,2级B等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可编程控制器2要求:“2.支持以太网通讯的BACnetIP控制器,自由编程控制器,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HVAC应用。4.★具有1个RJ45端口,10/100M自适应,支持星型和菊花链连接;1个RS485端口。”诉求:建议修改为“2.支持BacNet或MODBus网络协议;4.支持以太网通讯的BACnetIP或MODBus TCP/IP控制器,自由编程控制器。”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电源模块要求:“2、输入浪涌电流:冷启动30A/230V7、外形尺寸:78mm(W)*93mm(H)*56mm(D)。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室内二氧化碳传感器要求:“1.名称:风管CO2传感器2.规格:风管型;测量范围:0-2000PPM;输出:2~10Vdc/4~10mA;测量误差:≤3%;精度±5%”诉求:建议修改为“1.名称:室内CO2传感器2.规格:室内壁挂型;测量范围:0-2000PPM;输出:2~10Vdc/4~10mA;测量误差:≤3%;精度±5%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7.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网络广播中心要求:“(3)支持接入ISAPI与ISUP5.0协议的广播设备,包括网络音箱、网络音柱、网络功放、网络寻呼话筒”诉求:建议修改为“(3)支持接入TCP/IP协议的广播设备,包括网络音箱、网络音柱、网络功放、网络寻呼话筒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8.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 -标注版V0.3-20240201(1)”中,网络化智能寻呼主机要求:“音频输入:内置全指向mic(双mic)&外置听筒mic&外置鹅颈mic&3.5mm咪头(听筒、鹅颈可拆卸)音频输出:内置spk&外置听筒spk&3.5mm咪头&外接功放物理接口:RJ45*2,USB2.0接口(鼠标、键盘、U盘)*3,485*1,音频输入*1,音频输出*1,报警输入*2,报警输出(继电器)*2,HDMI*1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4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播放器要求:“6)带FM调频功能,可保存4个常用频率方便收听,自动搜台、手动调台;9)1路话筒输入,2路线路输入,4路音频输出”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0.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调谐器要求:“2路音频信号左右声道输出”。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1.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 -标注版V0.3-20240201(1)”中,网络化音箱要求:“支持实时和定时任务、隔天续播,支持60个定时任务,内置1 GB存储空间最多支持1000个wav、mp3音频素材库管理支持监听与对讲”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2.招标附件“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 -标注版V0.3-20240201(1)”中,室外防水音柱要求:“(3)采用高速工业级双核芯片,内置NOR Flash+EMMC双存储,支持系统双备份,系统稳定可靠(11)支持监听与对讲”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可编程控制器1要求:“自带液晶显示器及实体按钮(或内置点阵液晶屏及可切换数据滚动按钮),可实现现场操作和数据查看,便于新风机组与恒温恒湿控制系统控制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可编程控制器2要求:“具有1个RJ45端口,10/100M自适应,支持星型和菊花链连接;1个RS485端口”诉求:建议上述参数。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设备网核心交换机”要求:“2.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6,主控槽位与业务线卡槽位宽度相同,为全宽槽位,整机电源槽位≥6,独立监控板槽位≥2;硬件配置要求:1.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余交流电源、冗余独立风扇框、1块独立监控板;诉求:建议将上述参数修改为:2.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6,主控槽位与业务线卡槽位宽度相同,为全宽槽位,整机电源槽位≥4;硬件配置要求:1.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余交流电源、冗余独立风扇框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设备网汇聚交换机”要求:“1.交换容量≥13Tbps,包转发率≥400Mpps;2.为了提高设备可靠性,支持模块化可插拔双电源;3.支持固化48个千兆SFP光口,4个万兆SFP+端口;4.支持业务扩展插槽数≥1;诉求:建议将上述参数修改为:1.交换容量≥6Tbps,包转发率≥300Mpps;2.为了提高设备可靠性,支持模块化可插拔双电源;3.支持固化48个千兆SFP光口,4个万兆SFP+端口;4.支持业界专业的10KV业务端口防雷能力,使其在比较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也能极大的降低雷击对设备的损坏率。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7.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智能化硬件子系统”中,“设备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要求:“2.支持固化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端口,支持POE+,POE功率≥400W;诉求:建议将上述参数修改为:2.支持固化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端口,支持POE+,POE功率≥370W;

答:以上要求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要求;采用其他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要求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关于推荐品牌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此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8.根据“招标正文”中有关智能灌溉系统的描述:“本系统与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密切相关,涉及后期施工、管理、运维,由绿化专业统一建设。”本系统已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但“3、智能化各子系统清单-标注版V0.3-20240201”中显示,此系统的设备仍然存在。诉求:请招标方确认是否已经删除此系统。

答:绿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由绿化专业统一建设,智能灌溉系统的设备及施工在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附件清单及图纸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马经理

     话: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03月01日

0天1小时1分53秒

原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原公告日期:2024-02-07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延期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4年03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马经理

     话: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02月29日

0天0小时33分32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15日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陆拾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陆角(3160525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 马工

联系方式: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孟良  联系电话:0551-66223862

公示期: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2日

0天0小时7分2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15日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陆拾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陆角(3160525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系人: 马工

联系方式: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孟良  联系电话:0551-66223862

公示期: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8日

0天0小时12分49秒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项目编号:2024BFEAZ0031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壹佰陆拾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陆角(31605256.6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光荣,孙磊,胡和信,黄朋,王宏涛,马丽娟,罗森森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天0小时27分6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4BFEAZ00311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智慧园区及系统应用项目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期:2024年03月29日

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智慧园区及数字化平台系统

一、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智慧园区及数字化平台系统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肥西县发改委备案表(编号:2210-340123-04-01-717658)

四、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智慧园区系统及园区数字化平台建设,含监控系统搭建等园区底层应用及上层平台,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10-11

八、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516889698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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