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025-08-12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07-340111-04-01-215351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BAZ0159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BAZ0159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南淝河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占地约38.4亩,总建筑面积123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高层厂房、1栋裙房楼以及1栋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 83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344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二十三层,该项目含1#、2#两个配电房,受电容量12060kVA,其中备用容量1630kVA。
     2.7 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成,并经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1.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进线及环网柜采购安装;2.配电房高压进线、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采购安装;3.配电房内高低压进出线采购及安装;3.配电房空调、除湿机、手推车、不锈钢挡鼠板等满足验收条件的全部备品备件;4.红线内室外供电排管、工井施工等;5.自管配电房设备基础防静电地坪等施工;配电房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及接地系统调试等;6.新建过黑龙江路市政电力排管破复、占道、绿化迁移等手续办理;7.满足供电验收的驻地网络建设相关工程内容。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业绩。
     注: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11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77055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1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913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370638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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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5BFBAZ01595

原公告日期:2025-07-14

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BAZ01595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第一类合同甲方(业主)证明资料为竣工验收相关文件,有合同甲方(业主)单位章或有合同甲方(业主)单位章及合同建设单位章,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可提供合同甲方(业主)证明资料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是合同甲方(业主)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有合同甲方(业主)单位章;若提供的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参与验收并盖章。

2.三网图纸中有以下室外管道,清单没有对应项,是否漏项。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采用智能化室外管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3.室分一共9个设备点位,每个点位的传输光缆要不要做,也就是要不要从三网机房到每个设备点位把光缆放好,一般是每个点位放24芯供三家运营商使用。

回复:需要增加 24芯光缆1500米、24口光纤分纤箱9个、室分电表箱9个,此项内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4.图号SM-01要求“≤1000KVA变压器,低压断路器要求运行分断能35KA及以上、1250~1600KVA变压器,低压断路器要求运行分断能力50KA及以上、2000~2500KVA变压器,低压断路器要求运行分断能力50KA及以上”,而图号1-04则要求“所有ACB(框架式)断路器分断能力65KA,MCCB(塑壳)50KA”,请确认低压断路器的分断能力以哪个为准?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按所有ACB(框架式)断路器分断能力65KA,MCCB(塑壳)50KA。

5.图号1-04要求“所有ACB(框架式),MCCB(塑壳)断路器应预留一个报警接点及三个辅助状态接点(上端子板)供能量管理系统使用。所有MCCB均配附件AUX-3Q-1SY,即一个报警接点及三个辅助状态接点。”,而低压系统图消防回路则未标注分励辅助接点,是否也按此说明断路器加装一个报警接点及三个辅助状态接点?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是。

6.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否需要同时具有电力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

回复:不需要

7.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了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中明确了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请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要求是否调整?

回复: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中“四、设置许可延续过渡期”的约定,故本项目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中‘五、推荐品牌’中同一材料设备推荐的品牌不在同一档次内,不具备对比性,请问是否需要调整为同一档次的品牌?

回复:不予调整

9.请问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但具体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10.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写明“对于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 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 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 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 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对于采用推荐品牌并无要求,且资格和详细评审项均无要求,若我单位承诺选用推荐品牌,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四、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可以

1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中有“(四)制造商授权书”的格式,招标问题的其他内容部分并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请问是否可以承诺中标后提供?

回复:本项目投标时未要求“制造商授权书”

12.业绩证明材料的第(2)条的四方参与竣工验收报告和第3条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均为业绩完工证明,是否只要提供其中一项?或者是提供业主证明及供电部分验收报告或四方盖章验收报告均满足要求?

回复:按照附录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1)、(2)、(3)。

13.我单位选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四、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可以

14.请问提供的招标图纸“室外电气0927”中的充电桩配电箱、配电箱进线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工井等是否在本次报价范围之内,清单没有列项,请明确。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充电桩配电箱不在本次范围,充电桩配电箱的进线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工井在本次范围,清单工程量无误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人:董工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117

2025年7月30日

 

0天0小时57分39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BAZ0159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8月04日

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城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甘泉路39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柒佰肆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柒角陆分(17415827.7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新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凤阳路玉兰花园23号楼5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柒佰叁拾叁万肆仟伍佰叁拾肆元柒角贰分(17334534.7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 董工

联系方式: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劲松  联系电话:0551-66223117;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0天0小时11分55秒

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2025BFBAZ01595)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新城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柒角陆分(17415827.76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金文,赵学红,吴家麟,吴恒志,孙武,王玮,刘永志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0天0小时12分22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5BFBAZ01595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期:2025年08月12日

0天1小时31分4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