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2025-05-08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立项的复函,合发改资环函〔2024〕7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89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89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单个最大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0万吨/日)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对铜陵路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对合肥市104座下穿立交已建的视频监控、积水监测装置等安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30073.13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其中施工周期暂定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单个最大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0万吨/日)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对铜陵路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对合肥市104座下穿立交已建的视频监控、积水监测装置等安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前期报建手续办理等全部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32.37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36、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51-6442366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6、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725370177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753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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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00899
原公告日期:2025-04-22
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BZ0089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提供的总监业绩中,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总监在该项目担任总代岗位,若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作为本项的业绩证明材料,则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P57页:总监业绩:
注: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均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2)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则须在对应业绩中须担任总监或总代的岗位。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
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官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工程总投资额、工程内容、总监姓名及岗位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本项目的总监业绩认可总代的岗位业绩,但是招标文件认可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的总监代表岗位,请问是否可以将监理业务手册作为本项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作为本项的业绩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3.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业绩:(2)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则须在对应业绩中须担任总监或总代的岗位。”
招标文件P57页“注:(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问:根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及其规定,竣工验收报告一般仅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及信息,不明确总代岗位人员姓名等信息。如在对应业绩中须担任总代,可否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监理业务手册作为本项的业绩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4.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招标文件P59页“2.项目组其他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此项最多4分。1、2合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包含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以上专业均可以认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问:市政公用工程涵盖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城市园林等10余个专业类别。如提供的专业职称人员为城市园林专业是否满足并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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