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3G34地块项目
2025-03-2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1 10:3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6.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0.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4.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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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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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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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4.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6.00) |
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企业业绩 (0~6.00) |
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奖项 (0~4.00) |
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项(图集、标准及单专业奖项除外)的,一等奖得2分/个,二等奖得1分/个,三等奖得0.5分/个,满分4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2)限评两个项目;3)奖项是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4)如优秀设计奖项不分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取。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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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2) |
设计方案 | 设计构思部分:总体设计思路 (0~6.00) |
根据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理念,且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设计构思部分: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 (0~6.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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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构思部分:平面布置 (0~6.00) |
总平面设计构思与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建设理念相契合;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地域条件等,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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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构思部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0~6.00) |
施工图设计中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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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构思部分:各专业设计方案 (0~6.00) |
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各专业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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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读:项目认知 (0~4.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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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读: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措施 (0~4.00) |
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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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读:进度计划 (0~4.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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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读:后续服务 (0~4.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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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读:合理化建议 (0~4.00) |
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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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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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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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0~5.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0~3.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 (0~3.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0~3.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 (0~3.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室内专业负责人1名 (0~4.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人员1名 (0~3.0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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