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2024-10-18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2409-340123-04-05-869646
     1.4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214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142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紫云路与金寨路交口西南角,园区土地面积14410.60平方米,项目范围和内容如下:(1)施工图设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和跟踪设计,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2)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办公园区整体进行提升改造;对1号楼、2号楼外立面进行改造升级,对内部建筑面积约7828.81平方米进行拆改、装饰装修;对3号楼、4号楼及配电房的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升级;同步完成园区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地面、停车场、雨污管线、文体活动区等提升改造工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等内容。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2)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3.1.3业绩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1(1)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0551-627200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0、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146418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349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55分43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各投标人:

1.针对补疑3中一、涉及清单控制价问题的3.空调部分第(5)个问题回复内容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补疑3第一部分第(5)条投标人无需修改项目特征,但必须按照正确的项目特征报价。无论投标人是否修改,都视为按照本答疑进行综合考虑报价。施工中执行本答疑,中标后不予调整”。

2.针对补疑3中一、涉及清单控制价问题的3.空调部分第(6)个问题回复内容补充如下:

“经复核2#空调利旧数量图纸实为31台,清单工程量有误,由于影响控制价金额较小,清单控制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应按照本答疑进行综合考虑报价。施工过程中执行本补疑,中标后不予调整”。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  

话:0551-627200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80

2024年1018

0天0小时8分31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一、涉及清单控制价问题

1.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控制价电子1#楼室内装饰工程3.10 附录I 税金计价表的税金计算基础有误,按控制价编制说明,设计费和暂列金额不计税金的要求,应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请核实。

 

 

回复: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增值税计算基础按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础或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考虑,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按投标人报价计算基础不再调整。

2.模拟清单,只有窗帘,没有其他软装清单,是否除窗帘外的其他软装不在范围?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及模拟清单及初设文件所列范围。

3.空调部分:

1)铜管建议划分规格,不同规格价格差异较大。

 

回复:自行设计,费用综合考虑。

2)室外冷剂管保温层外0.5mm铝皮建议单列。

 

回复:自行设计,费用综合考虑。

3)空调部分:缺项:制冷剂,请补充。

回复:自行设计,费用综合考虑。

4)空调部分:此两台室外机设备,图纸显示是利旧。

 

 

回复:见空调部分(5)回复。

5)空调部分:缺项:图纸有该2台室外机设备。请补充。

 

 

回复:清单198、199设备型号调整为SWJ-F1-900\SWJ-1-785,投标人同步修改,利旧室外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6)空调部分:2#利旧图纸显示31台。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工程量调整为31台。

4.智能化部分:

1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是否以图纸为准,请明确;

回复:以清单为准。

21#楼缺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2#楼会议设备不全,请补充;

回复:详见工程量清单,自行综合考虑。

32#楼清单中球摄像机(监控室)是否为半球摄像机? 图纸中2#楼也无消控室,请明确;

 

回复:是半球摄像机,2#楼无消控室。

42#楼清单中缺少枪机工程量,需补充;

回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初设方案图。

5室外清单中未配置安防室外弱电箱,请明确是否有弱电箱可利旧;

回复:自行勘察现场,深化设计综合考虑。满足使用要求,有弱电箱可利旧。

6图纸、清单中均无消控室、弱电机房相关内容,请明确机房的装修、配电、照明、空调是否均不在智能化范围;

回复:自行勘察现场,深化设计综合考虑。满足使用要求,分布到电气及装饰内。

7图纸中弱电机房有UPS设备,但未明确规格以及后备时间,清单中也无UPS相关工程量,需明确;

回复:自行勘察现场,深化设计综合考虑。满足使用要求,20KVA。

8请明确桥架是否包含在本次范围内;

回复:在本次范围内。

9清单中只包含主要设备工程量,无相关管线,请明确管线已由其他单位敷设完成,本次仅负责设备安装;

回复:管线设备全部由施工单位施工,均计入。

10本次设计内容是否接入园区原有大系统,不独立设置系统管理控制设备,请明确;

回复:自行勘察现场,自行设计,满足使用要求,原有及新建独立,不接入。

5.安装部分:

11号楼,序号146;型号:YJV-1x25,此电缆是否为YJV-4x25+1*16

回复:按清单执行。

21号楼,序号147;型号:WDZN-YJY-2x4是否为3*4

回复:按清单执行。

3清单内未见电缆头制作安装。

回复:综合考虑在电缆中,不单独列项。

4清单内未见桥架及配管的铁构件制作安装。

回复:已考虑,详见清单。

5清单内见等电位盒安装未见等电位盒出线工作量。

回复:已综合考虑,后期自行设计。

6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在。

7电气施工界面是否从变配电房下装头开始施工(含所有动力配电),消防配电是否不在本次范围。

回复:消防配电在本次范围内。

8风机盘管电源是否在本次范围,风机盘管的控制系统及接线是否为暖通范围。

回复:在报价范围。

9给排水施工范围是否为图纸中所有内容。

回复:是。

6.室外园建部分:

1)在园建清单,园区道路、球场、车棚工程项目中,停车位沥青及道路沥青道路子项标注“原混凝土路面校拱、刨铣、开槽修补处理”,是指需要修补的地方需要刨铣还是整体路面表层全部刨铣?

回复: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满足质量及使用要求。

2)张拉膜车棚,立柱图纸用的是直径100的圆管、上方弧形悬挑臂用的直径80圆管,强度不够,抗风能力差。建议立柱和弧形悬挑臂都用定制的”工型”梁。

回复:自行设计,满足使用及验收规范要求。

3)清单中通行指示牌没有具体做法、规格尺寸。

回复:自行设计,满足使用及验收规范要求。

4)清单中减速垄按套计量的,这个套具体指多少尺寸长度? 市场上成品的长度不同价格也不同,如果按米计量反而准确。

回复:综合考虑,满足使用及验收规范要求。

5)清单中旗杆高度未明确,杆体是用圆锥一体杆还是分节杆?是要电动还是手摇?如果用电动,要不要和国歌播放自动同步?

回复:旗杆高度18米;杆体采用圆锥一体杆;电动;需与国歌播放自动同步。

7.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

1)清单中灯具总共标了两种:一是路灯,路灯高度、功率等未标注;二是景观地灯,“景观地灯”说法不明确,景观灯具一般包括庭院灯、草坪灯、射树灯、地埋灯,本清单景观地灯具体指哪一种?

回复:自行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2)球场区高杆灯6套,这里的高杆灯的高度和灯头的光源数量未明确。

回复:自行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3)室外充电桩是否有厂家和品牌要求。

回复:自行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8.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给水部分管道有两个规格分别为DN100和DN150,标注为球墨铸铁给水管。球墨铸铁管一般用于很粗的城市主管网。DN200以下的给水管道用这个很少,建议用电熔钢丝骨架PE管,施工方便质量也非常可靠。

回复:按原设计执行。

9.装饰部分:

1)玻璃隔断顶部加固漏项,请补充。

回复: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管道包管漏项,请补充。

回复:见工程量清单。

二、涉及招标文件问题

1.施工总承包业绩(不是EPC)项目可以吗?

回复:本次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要求是“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即投标人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查看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约定的表述“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业绩中包含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内容)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疑问:工期120天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时间?是否在施工图设计审批完成后发出开工通知?

回复:工期120天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时间。是在施工图设计审批完成后发出开工通知。

3.招标文件P143,“工程投入使用前所需的消防及人防检测、材料实验检验、专用设备检验检测(取证)、室内环境检测、防辐射工程等专项工程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及各类验收等承包人应全面积极配合。”

疑问:以上消防验收及人防检测等验收是否仅考虑配合费用,相关验收费用是否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以上消防验收及人防检测等验收不是仅考虑配合费用,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时间较紧,能否增加一次澄清提疑机会(10月19日)。

回复:不再增加,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执行。

5.招标文件前后多处提到“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但无具体编制要求;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分为设计方案(5分)、施工组织设计(5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文件目录中,分为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和其他内容两部分,后面的具体内容则分为技术文件和其他内容两部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技术文件节点分为技术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设计方案五个部分。综上所述,招标文件对技术文件的组成多处不一致,是否以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为准?即:技术文件分为设计方案(5分)、施工组织设计(5分)两部分,同时,软件中的技术文件节点:封面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制作,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方案上传至对应名称节点,新材料及其他内容节点无需上传内容?请贵司明确或指正。

回复:以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为准,技术文件分为“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两大部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新材料及其他内容节点无需上传相关内容。

6.请贵司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50页页数限制,是否仅限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正文内容,封面、目录等不算在50页内?

回复:封面、目录不含在50页内。

7.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承诺和施工负责人承诺节点中提供了格式,但其与招标文件第七章中规定的项目经理承诺格式不完全一致,且要求“项目经理承诺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或自行扫描后上传到交易主体信息库‘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在商务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请贵司明确:①本项目是否无需维护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仅确保库内基本信息正确即可?②项目经理承诺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为准?

回复:请各投标人注意,项目经理承诺和施工负责人承诺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目经理承诺和施工负责人承诺格式内容为准。

项目经理承诺和施工负责人承诺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承诺和施工负责人承诺端口上传。投标文件不需要从“交易主体信息库”中上传任何资料。

8.招标文件与软件中已提供的现成格式意思接近但并不完全一致,如招标文件第七章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函与软件中对应节点的投标函等,但软件中的已有格式文字不可修改,请贵司明确,是否在填写完软件中的格式后,仍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对应格式制作上传至软件对应的其他材料节点?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函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投标函内容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填写完毕投标函相关内容即可,无需再次从其他材料节点中上传。

9.根据招标文件P40页的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在填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时,是否仅需填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项目技术负责人四个岗位的人员信息并后附证件即可?其余人员信息及证件待中标后配备齐全?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的人员为标后配备投标时无需体现。

10.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问:设计部分,一般要求设计负责人多为具有国家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任职,本次招标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不予调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此项对设计负责人业绩无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格式文件中有对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问:两处要求有不符地方,以哪个要求为准?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无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商务文件业绩内容以招标公告中明确的为准。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  

话:0551-627200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80

2024年1017

0天0小时6分42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无。

þ有,最高投标限价1418.314562万元。

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无。

þ有,具体如下:

þ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2.64万元;

þ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405.674562万元。

2.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1420万元,现调整为“1418.314562万元”,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表格中3.5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序号第5条设计费金额应为126400.00元,请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  

话:0551-627200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80

2024年1010

0天0小时19分23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安路69号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GZ02143)

一、涉及项目资料内容

针对已发布的2024.9.30版本清单控制价及成果文件和初步设计已作废,以本次发布的2024.10.09版本的初步设计及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二、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10930”,现延期到“2024年10月2510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0月2510时3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1015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  

话:0551-627200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80

2024年1009

0天0小时12分22秒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办公区改造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施工行政区域为肥西县,工程主要包括:对1号楼、2号楼进行改造提升,对3号楼、4号楼及配电房墙面、屋面进行统一改造升级,对园区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地面、停车场、雨污管线、文体活动区等进行改造。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0月

八、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1-62720020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0天0小时17分3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