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实验学校智能化工程施工澄清公告(资格后审)
2025-04-03
2025-04-03 2025-04-03 17:08:14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豫区实验学校智能化工程施工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24 口数据 ONU 设备带 POE:“24*GE(POE+),24个GE 口中不少于8个10GE(POE++)”。修改为“24*GE(POE+)”;
2、校园网网络管理平台软件:“可管理如交换机、工业交换机 等产品的网元设备授权≥2048”修改为“配置满足本次项目所需的交换、PON 设备和无线设备的管理授权”;
3、室内高密 AP:“整机协商速率>6Gbps”修改为“整机协商速率≥5.37Gbps:";
4、设备网网络管理平台:“支持 1/2.5G电口26,内置固态硬盘容量>512G,自带可管理如交换机、工业交换机、xPON 等产品的网元设备授权>2048”修改为“配置满足本次项目所需的交换、PON 设备和无线设备的管理授权”;
5、24口光交换机:“24个端口,28口激活,并支持在线配置、激活新增硬件模块,配置相应模块及光纤连接线,预留8个光模块”修改为“24个端口,28口激活,并支持在线配置、激活新增硬件模块,配置相应模块及光纤连接线”。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宿迁裕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