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区XZ202105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2-14

新站区XZ202105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105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22DFWBZ00076/JG2022-04-005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117

开标日期:2022211

新站区XZ202105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18

投标报价:19.8/平方米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总监:杨文忠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周兵、赵梦琪

电话:0551-6222024315055152811

公示期:2022214日至202221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