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025-03-14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4〕65号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源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清”)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36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36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涉及排水类勘查设计和排查项目共计1个,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拟对经开区排水管网开展检测,对雨污混接、管网病害等问题设施进行整治,进一步完善排水系统,提升管网、泵站、河渠、闸阀等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市政雨水管道d800~d2200污水管d300-d1600,雨水管d300-d3000,其中d1800-d3000管道长度2.0km。其中排查检测工程量预计市政管网80km,小区管网120km。
2.7 项目投资估算:36508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合肥水务集团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可研、勘察、排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360.6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以下(a)和(b)设计资质:
(a)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b)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排水泵站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含下列工程之一: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和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6信誉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
(4)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6)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72、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51-6442282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617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75345153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5分7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00365
原公告日期:2025-02-24
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FBZ00365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要求“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含生态修复工程”,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项资格项中明确“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不包含“生态修复工程”,两者表述不一致。
请问评分项中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定义是否以资格项为准?
答: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项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项中的“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含:生态修复工程、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均调整为:
“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2.请问联合体非牵头人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资质要求的同时也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同时可否承担部分设计任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主体设计任务,主体设计任务不予分包;联合体非牵头人完成勘察任务或非主体设计任务。
3.合同中未体现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可以用中标通知书体现?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4.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2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4
10.2
合同价格形式: 。
5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6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7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8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9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0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
11
16.2
12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照下列 方式解决 。
现更正为: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2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4
10.2
合同价格形式:勘察设计:固定费率。排查检测:固定单价(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
5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
6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7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
8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见发包人要求。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发包人付给设计人设计费的总和。
9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发包人付给设计人设计费的总和。
10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需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1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设计人或勘察人有重大失误且造成重大损失情况的(如勘察设计有重大缺漏项、重大功能设计缺陷等情况);
(2)设计人或勘察人有转包和违规分包业务情况的;
(3)设计人或勘察人安排的设计人员或勘察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等挂靠行为的。
(4)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5)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经审批部门审核两次仍不合格的;
(6)设计人逾期交付合格设计成果达到10天的;
(7)出现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12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照下列(2)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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