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地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2025-04-03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3 14:3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0.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2.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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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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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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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4.00) |
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总投资额2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 4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设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4.00) |
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总投资额2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得4分,满分4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设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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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 (0~5.00)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设计原则合理;选用规范、技术标准准确;建设内容应完整。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消防、电力及附属设施设计方案 (0~10.00) |
对实施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根据对现有消防、电力及附属设施缺损情况,明确大修方案并进行论述,并附详实图纸。 (优=10.00;良=9.00;中=8.00;差=7.0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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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转站改造设计方案 (0~5.00) |
对实施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并附详实图纸。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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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重难点的把握 (0~5.00) |
工程技术方案应逻辑清晰、突出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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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程设计方案 (0~5.00) |
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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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0~5.00) |
结合对现状情况,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技术方案等方面,提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配以相关现场照片。内容应有据可依,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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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特点、难点的解读 (0~5.00) |
从施工范围、施工工艺、结合本项目的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相应的设计措施合理、可行性高。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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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0~5.00) |
根据投标人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的衔接情况及工序合理性进行评定。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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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5.00) |
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后续人员数量和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定。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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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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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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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 (0~4.00)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的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环保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的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的内容,则不予认可。)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执业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的内容,则不予认可。) | ||
企业奖项 (0~4.00) |
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项目奖项得4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项目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设计类项目奖项的得1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满分4分) 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2)获奖证书上必须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计算;3)限评两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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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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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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